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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比选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比选需求 1.比选公告 我单位 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对 徐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侦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包括您单位在内的 名 供应商参加比选,欢迎受邀供应商积极参与响应。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侦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5-04314 (三)项目预算:¥55,000 (四)项目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北路19号 (五)比选方式:邀请比选 (六)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 (七)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法律鉴证服务 (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九)服务周期:30天 (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 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司法鉴定范围 9. 具有有效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三、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5-12-26 11:00,响应截止时间:2026-01-04 17:00 四、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01-05 10:00 评审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北路19号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电话:15805208565 固定电话:暂无 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北路19号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 2.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响应 (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 (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 (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 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三、比选费用 (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比选报价 (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 (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五、比选评审 (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 1)响应单位的本项目比选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比选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响应单位的本项目比选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报价规则 七、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八、成交通知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询问 (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 (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 (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 (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 3.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况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时扣押了4个用于破坏工程车辆信息系统的设备。因办案需要,现需对上述4个设备进行鉴定。 二、服务需求 对4个设备进行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和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 三、服务评价要求 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鉴定需求出具鉴定报告。 四、人员及实施要求 具备鉴定资质。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自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人员。 五、商务要求 出具鉴定报告后,2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时中标单位需提供正规合格发票。 下载PDF 打印文档 PROJECT REPORTS 比选文件 徐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侦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5-04314 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法律鉴证服务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电话:15805208565 发布时间:2025.12.26 https://js.fwgov.cn/ CONTENTS 目录 1 比选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比选需求 1.比选公告 我单位 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对 徐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侦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包括您单位在内的3 名 供应商参加比选,欢迎受邀供应商积极参与响应。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侦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5-04314 (三)项目预算:¥55,000 (四)项目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北路19号 (五)比选方式:邀请比选 (六)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 (七)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法律鉴证服务 (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九)服务周期:30天 (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 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司法鉴定范围 9. 具有有效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三、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5-12-26 11:00,响应截止时间:2026-01-04 17:00 四、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01-05 10:00 评审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北路19号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电话:15805208565 固定电话:暂无 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北路19号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 2.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响应 (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 (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 (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 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三、比选费用 (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比选报价 (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 (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五、比选评审 (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 1)响应单位的本项目比选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比选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响应单位的本项目比选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报价规则 七、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八、成交通知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询问 (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 (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 (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 (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 3.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况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时扣押了4个用于破坏工程车辆信息系统的设备。因办案需要,现需对上述4个设备进行鉴定。 二、服务需求 对4个设备进行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和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 三、服务评价要求 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鉴定需求出具鉴定报告。 四、人员及实施要求 具备鉴定资质。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自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人员。 五、商务要求 出具鉴定报告后,2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时中标单位需提供正规合格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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